• 当翻译变成喜剧

    2009年10月18日

    本人读外国古典文学,纯属于热心过头的门外汉。这两年,北大的朱孝远教授发起了“海豚文库”,专门为文艺复兴时期文学作品的汉译开了一个系列,受到读书界的广泛关注,这真是非常伟大的功业。哈佛大学的I Tatti Renaissance Library这套丛书,译介的范围仅止于文艺复兴时期意大利的拉丁作家;而我们就只看“海豚文库”已经出版的四册,除了彼特拉克《秘密》外,还有英国的《不列颠诸王史》,有拉丁文学,也有新兴起的俗语方言文学。当然,书里虽有的地方没有明说,但看起来基本上都还不是直接译自原文,而是主要参考了英语学术的已有成果,这也是合乎实情而不可苛求的。最新出版的一册,题为《文艺复兴喜剧选》,是我最感兴趣的,篇目包括了阿里奥斯托《列娜》、阿雷蒂诺《马房主》、英特罗纳蒂剧社《迷局》和瓜里尼《忠贞的牧羊人》四部。我收集的为数不多的几册ITRL中就有一册《人文主义者喜剧作品集》(Humanist Comedies),那仍属于新拉丁喜剧的范围。意大利的俗语作家最初怎样写喜剧的?是否依然甩脱不了普劳图斯和泰伦斯的影响?对此话题有兴趣的读者,恐怕都要来读一读此书。
    当拿到这本《文艺复兴喜剧选》之後,第一眼看到了译者的署名:“北京大学文艺复兴喜剧翻译组”!这是多么容易令人产生敬意和信心的署名啊。这表明,这样一部专门的文学选集汉译本,出自于中国大陆最具人文学术水准的学府,译者虽众,但是个“组”,让人联想起三两素心人彻夜磨砺学问的优美画面来,跟“三个臭皮匠,抵一诸葛亮”,岂可同日而言之哉。但是读书之人,不能光读书的封面的,开卷後第一眼,我就傻住了——正好瞥见阿里奥斯托《列娜》前面的简介有云:“除《列娜》外,他还著有喜剧《我猜想》(I Suppositi),并于1566年在宫廷礼堂上演”。就算是一天也没学习过意大利文,好歹我也知道意大利文中I没有第一人称的意思,而应该是阳性复数名词的前置词,用法类如英语里面的the。阿里奥斯托不是什么生僻作家,其作品的题目我大概有点儿印象,根本没有什么《我猜想》这类意思的名字。遂查考了几本英文的意大利文学史。知过去英语学术界对此标题有两种译法:其一,以suppositi为文艺复兴时期拉丁语suppositum(假想)之复数,George Gascoigne贡献的第一个英译本,题目即译作“Supposes”,需要指出,这部英译本的喜剧首演时间,才是上面所提到的1566年,而原本在费拉拉(Ferrara)首演的时间乃是1509年;其二,1996年的“意大利戏剧研究丛书(Studies in the Italian Theatre)”中,有一部意大利喜剧集,其中收入此剧,译作“The Substitute”,意为“接替”或“交换”,这与维基百科网的意大利文版附注之译名(Gli scambiati)相近,与其情节相合(演一干人物互换身份),剑桥本意大利文学史也采用了这一译法。
    第一眼如此,也不足影响我读下去的信心。但往後读下去的结果,真的是笑声越来越大,读喜剧而发笑,并不奇怪,但是更招人乐的是翻译者的大胆胡来。无暇穷尽其谬误,随手翻摘一二,聊供解颐。
    首先,译者们似乎不知道prologue也是剧作内容的一部分,全都约好了不译“序幕”。仿佛看厌了电视剧的片头,于是听评书要去掉定场诗,看京戏要躲开“帽儿戏”,连读《狂人日记》也从不看前面的文言短序。西人古剧的“序幕”好比是门槛和门房(threshold and usher,这说法见于一本叫作“Prologues to Shakespeare's Theatre”的书),引领观者进入其剧的情节背景之中,不经此而径直登堂入室,那该算是盗贼的行为。
    至于各剧的简介,也多有疏漏。《列娜》简介除了前面所举出的问题外,还声称史诗《疯狂的奥兰多》(Orlando Furioso)是“文艺复兴时期喜剧的最早杰作”,连文体都搞不清,这真是发前人所不敢发了。66页的《马房主》简介,则谓阿雷蒂诺(Pietro Aretino)写过关于意大利城市性生活阴暗面的对话集《争论》(Sei Giornate)。须知此著作原题简写作Ragionamenti,看1926年版的Samuel Putman英译本《阿雷蒂诺作品集》,只是将之译作“Dialogues”,里面都是些市井男女的风月谑谈,比如母亲训诫女儿如何做个诚实的j女之类,一点儿没有“争论”的意思,偶尔开个讨论会,也不过是有关如何勾引p客而已,性格乖僻、特立独行的阿雷蒂诺以此对话录讽刺地得出j女生涯实在是最干净而光荣的结论,不知道这是否即所谓“意大利城市性生活阴暗面”。而Sei Giornate是後人所加的题目,盖对话录分成两部,每部分三天,故应译作《六日谈》。至于《迷局》、《牧羊人》二剧简介的荒唐之处,在于详古而不知今,其原因暂且不表,留在此文篇末再说。
    而剧本内容的翻译,大体有四种问题:
    第一种问题,可称作“南辕北辙”,看来译者都是北大的青年才俊,其考据能力想必不差,但在此书中时常显得心思误用,精力投错了方向。比如《忠贞的牧羊人》里,有两句台词:“天空的一半像阿比西尼亚,另一半透着白光”,看文後的译注,解释了阿比西尼亚(Abysinia)的含义,可谓博古通今,但查看所依据的Fanshawe英译本,不过是写作“is an half Ethiop and half White”,而本来的意大利原文并无Ethiop这个典故,OED里说,Ethiop在英文有一个意思就是黑,则“一半黑一半白”就可以了,不必节外生枝地由英译本的用词再去引出希腊文,还一直解释到埃塞俄比亚的今名。再如《马房主》中,学究细数九个缪斯女神,“维纳斯七个,帕拉斯八个,还有密涅瓦九个”,译注说明此处学究将三个女神错算入九缪斯中,“帕拉斯(Pallas)为冥海女神,密涅瓦(Minerva)为智慧女神”,虽然希腊神话中名帕拉斯者不少,但稍有知识的人应立刻可以看出,这里的帕拉斯和密涅瓦是同一女神,都是指雅典娜。如此才有笑料,否则这个把维纳斯都算入缪斯女神中的冬烘先生居然知道较为生僻的典故,岂不可怪?《马房主》中还有一处“西尼加利亚市长”,叫人一看便知有问题,後文译注里其实已经说明了Signori Veniziani的涵义,那么就应该译作“威尼斯领主”之类的名称才对。
    第二种问题,可称作“画蛇添足”,译者不知节制自己的才情,不想反而留下了笑柄。如《迷局》中,斯佩拉的一大段笑话他的痴情主人的台词,就被翻译得令人目瞪口呆:“他甚至沉迷于写作十四行诗、诵歌、情诗和顺口溜般的长信,他把它叫做‘大ji巴’。——要是他自己的玩意儿也因此抬不起头来,那才是活该呢!”最後三句夸张谐谑,很像是喜剧人物的语言,不幸的是我们在原文中根本找不到这样的表述。可能是将某个英译本不甚严谨的发挥文字严谨地照翻了出来。看有些注本说,斯佩拉在此所列举他主人创作的品种时,别字连篇,比如头一种是写作fistole(瘘管),实际是指epistole(书信),第二种才是sonetti(十四行诗),被粗鲁的仆人误会成sognetti(“梦”的指小词),所谓的“大ji巴”可能是从materiali一词中联想出来的,乃源于斯佩拉对“metrica(韵体诗)”的误会。至于“要是他自己的玩意儿也因此抬不起头来,那才是活该呢”这两句,恕我眼拙,没找到是哪儿变出来的。有时译者好心要做点儿普及性工作,对于稍有知识的读者都算耳熟能详的专有名词也要给予注释,孰知不注则已,一注方显露出自己的无知,比如《忠贞的牧羊人》第一个注释就是“阿卡狄亚(Arcadia),古希腊伯罗奔尼撒中部的城邦”,这么荒唐的解说,好比是在说:“河南,是中国中原地区的一个大城市”。
    第三种问题,可称作“盲人摸象”,这是指译者毫无用心地妄加揣测。《列娜》一开场,爱好天文学的译者就打算用浪漫的笔触给我们营造诗意的中古气氛:“在这漆黑的拂晓时分,您以为您会看到什么美丽的东西呢?我知道,晨祷者马丁•达梅利亚爱上了一颗星——您将要看到的也像星星一样美丽吗?”读了这段话後,全不能解,遂查看了原文,我险些昏倒。且不指摘繁冗拗口的译法如何不适用于喜剧人物鲜活的台词上,请问“晨祷者”一名是从哪儿来的?原文根本没有。至于Martin d’Amelia,哪里是什么浪漫之极的圣徒人物,乃是民间传说里一个傻瓜(这可能就是《神曲•天堂篇》第13篇末所提到的“马丁先生”),他将月亮当成自己的老婆追求,十分痴爱,这里老仆说的“爱上了一颗星”,即是戴安娜星(Diana),也就是月球。後文中,译者顺着上文又捏造出一个“晨祷之星”来,错得更为离谱了。而就在这一幕稍後,有一段深奥得出奇的会话:
    弗拉维奥:你担心我会绕过你吗?
    科尔博洛:你是应该找个东西绕着她,主人!看看是否能让她点头称是。
    列娜:谢谢你,我不需要你给我披挂什么东西,我没有感冒。
    我算是明白了荒诞派是怎么问世的了——一定是诞生于这样的翻译!其实情节很简单也很活泼:上文说到列娜要弗拉维奥先交钱,这里弗拉维奥便问:Tu temi ch'io te la freghi?“你觉得我会骗你么?”fregare这个字兼有欺骗和“摩擦”的两层意思。老仆科尔博洛趁机赚嘴巴便宜:“是呀主人,你该‘擦’她,那样你就更开心了”,这话里带有猥亵的意味。于是列娜回嘴:“我可没病”。有人注释说:当时所谓的“scesa”不是别的病,就是风湿病,治疗的方法就是在肩膀上擦抹醋汁,既然没病,那也就甭“擦”什么了。这么翻译,至少算靠谱,再看上面的译文,简直不着边际。
    第四种问题,可称作“力不能及”,这与第三种问题的不同,在于译者掌握了一定正确的信息,但在将这信息翻译成中文的过程中,尚缺少足够的知识。比如《迷局》中有一处台词,戏中人引用了起了典故:“就像古时的诗人说的:‘灰白的脑袋和绿色的尾巴’。”看这句译文也是一头雾水,按原文而考索之,barba bianca, nella coda son così verde,出自薄伽丘《十日谈》第四日引言,原话过去译作:“他们大概不懂得那韭菜头尽管是白的,叶梢可是碧绿生青”(方平、王科一译文),这“韭菜”的自喻简直可与关汉卿《不伏老》里的“我是个蒸不烂煮不熟捶不扁炒不爆响珰珰一粒铜豌豆”相互发明(元人呼勾栏熟客曰“铜豌豆”)。因此,这个地方虽有表面的意思,但翻得不贴切,若所参考的英译本有“绿色的尾巴(green tail)”这种字眼,一定是别有所指,故宜改作:“发顶皓白,而胯下常青”。《迷局》中还有一处费解的拉丁文,斯佩拉说:“啊哈!有一句不错的那不勒斯谚语正适合你!Facetis manum!”文後译注说,这是一句不规范的拉丁语,语意不明。这回注释得倒非常老实,的确不是什么语法正确的拉丁语,不过并不能因此就可以随便丢掉一个词,即其後本有的brigata。据有的学者推测,这是在以嘲弄的口气模仿那不勒斯人讲话,因当时那不勒斯乃人文主义之重镇,学者好讲拉丁语。“Facetis manum, brigata”的意思可能是“鼓掌吧,伙计们”,如同今日野台子演出时“带气氛”者的煽动话语。“不错的那不勒斯谚语”,其实是说:“那不勒斯人讲得好”,要是哪位死用功的读者真去查什么那不勒斯方言谚语词典,估计只能是徒劳无功了。
    总体来说,此书四个喜剧的翻译可算是粗疏荒谬,译者到处丢三落四,《忠贞的牧羊人》译者最众,问题也出得最多,比如第一幕中西尔维奥说“比起得到所有女神的垂青,我从抓到的一只猎物中享受到的乐趣远远更多”,原文是Mille ninfe darei per una fera che da Melampo mio cacciata fosse. 译者甲没弄明白Melampo是什么,便自作主张把西尔维奥的猎狗换成了他本人。至第二幕,译者乙看见多琳达说西尔维奥在林中呼唤他的猎狗,便高高兴兴地添加了一条注释:梅兰珀(Melampo)者,“西尔维奥的猎狗”也。还有一处“阿勒克托的毒药”,原文分明提到了两位复仇女神,col velen di Tisiphone e d'Aletto,译者不知为何非将凶手减掉了一个。
    为了避免像《马房主》的作者阿雷蒂诺那样死于狂笑,我们且就此打住,来严肃地谈一下此书各剧翻译上的文献说明。即使是找英译本来参考,也须注明来源,但只有《忠贞的牧羊人》译者“忠贞”地交代了其底本的选择情况。从选题篇目上看,全书四剧很可能都来自于“企鹅经典”中的一本Five Italian Renaissance Comedies(1978年),编者是Bruce Penman,查北大历史系藏有此书,所收剧目,除了这四部外,还有一部马基雅维利的《曼陀罗》,则早有徐卫翔的译本了,故而没有重译。这猜测并非毫无道理,虽然“北大文艺复兴喜剧翻译组”诸君没有提过此书,但《忠贞的牧羊人》的简介里说:采用的底本乃是Sir Richard Fanshawe(1608-1666)的第一个英译本,而这其实就是Bruce Penman收入于Five Italian Renaissance Comedies的那个译本。在《迷局》的简介中,译者似也有意给我们布上一个“迷局”,他们就该剧的英译情况(前面说此剧“被译成法语、西班牙语、和拉丁语等多种语言”,似乎当是指莎士比亚时代),只提到两种节译本。这么一来,读者很可能误会此剧没有过全译本。而实际上除了上述“企鹅经典”本外,全译本还有“意大利戏剧研究丛书”本(与阿里奥斯托《交替》、马基雅维利《曼陀罗》合为一册,1996年出版),以及2003年出版的一部Five Comedies from the Italian Renaissance,均是采用不同的译本,其中最後这种注释甚详,是值得参考的。其实,这四部剧的英译本可能都不少,比如《列娜》,英译的《阿里奥斯托喜剧集》就不止一种;《马房主》,除了上面提到的两种不同《文艺复兴五部喜剧选》,至少还有1986年出版的一种单行本(Leonard G. Sbrocchi和J. Douglas Cambell编订并翻译);再比如《忠贞的牧羊人》,在19世纪初就有新的英译本了,因早逾版权期,很容易找到该书的电子扫描本。译者William Clapperton自云改革了Fanshawe爵士的韵体译文,以无韵之素体译出,中译本便都是散文体,则至少舍彼而就此岂不就更为方便。
    文艺复兴时代的人文主义喜剧往往一副没正经的嘴脸,到处都是尘世生活的“俗人乐”。比如“列娜”这个题目就够好笑的,《意大利文学研究百科全书》(Encyclopedia of Italian literary studies)里说,Lena这个词在当时意大利文里是老鸨的意思,语涉双关,故而5页上科尔博洛说“你打算用什么办法让列娜愿意做她自己学生的皮条客呢”。《马房主》作者彼特罗•阿雷蒂诺从小到大的一生经历简直没有一样不是邪门的,简介里只说他母亲是“一位著名的美女”,这会令稍微了解其生平的人们都要发笑。而那个所谓的“锡耶纳的英特罗纳蒂剧社”,其名称intronati由tuono(雷霆)一词衍生而出,指的就是“遭雷劈”。这样背景下所产生出的喜剧,其语言必然是活泼鲜辣、富于表现力。而中译本的文风完全背离了这一风格,假若稍微对照一下原文或者任何一种英译文,就会发现中译本格外冗长拖沓,添加了很多想当然的“废话”和华丽抒情的“美文”。看来,文艺腔的青年并不适合翻译喜剧,他们把喜剧本身变得不好笑,而又将翻译变成了另外一种“喜剧”。鲁迅先生早就说:喜剧就是把无价值的东西撕破给人看。假如比我这等门外汉还要外行,即使挂上金字招牌,也是没有什么价值的。

     

  • 近读止庵先生《周作人传》一书,谈到五十年代知堂先生与杨宪益、罗念生合作翻译古希腊戏剧的事情,引传主1954年里的日记云:“杨君还是识者,大体尚妥”,罗氏“所提意见多庸俗粗糙,只可选择而采用之”。周、罗二人的分歧,除了罗念生在《周启明译古希腊戏剧》一文中所暗嘲的“职业译者”故而“注解甚多”外,还有一点,今天看来更为重要,就是罗念生主张人地译名当依英美读法,周作人则主张“名从主人”(见止庵书,第279页,周作人这一意见至少最早公开发表于1951年,参看止庵为《路吉阿诺斯对话集》所作的“跋”)。
    仔细分辨两人的意见,颇有值得分析的地方。首先,若云罗氏所谓“依英美读法”,指的竟是英美古典语文学家所推导出的古希腊文发音规则,则周氏的意见就变成了不切实际的“还原主义”,显然就毋庸再议了。那么,罗氏所说的英美规范,当落实在“译名”二字之上。他主张的是中译本应采用英语学术界已有的翻译惯例,而周作人则认为人地译名要符合古人的本来面目。举个例子来说,罗周二人都翻译过古典晚期一个以希腊文写作的叙利亚人的著作,罗念生将此人名译作“琉善”,他的依据便是英语世界所流行的“Lucian”这个名字;而周作人译成“路吉阿诺斯”,这是按照原本的写法Λουκιανός或是拉丁化的写法Lucianus译出的,《路吉阿诺斯对话集》在1991年曾以“卢奇安对话集”的题名出版过,若按罗念生的标准看,“卢奇安”倒是大体符合德国人的读法了,这不是知堂的本意。
    平心而论,两人意见的分歧,可视为关注的角度大有不同。罗念生重视的是目下实际的工作,研究西方古典语言文学之人才稀少,必须借重欧美近世学术的已有成果。周作人的怀抱似有意去除近代西人学术和语言文化的一部分遮蔽,使得中国古典精神能与西方传统更多直接的对话。从这两种态度,可看出二人果然一是专家,一是杂家;一是学人,一是文人。罗氏早年留学欧美,自然知道西方古典学术的深浅,周氏学古希腊文自留学日本时期开始,以後所凭借的多是个人非凡的才赋和努力。自罗的眼光看来,周的意见不免迂阔荒唐,以为是文人无行,兼对其注释过多而不满,遂有“职业译者”的诛心之论。而周看来,罗的译学连名称都尚需仰赖于西方近人,便讥为“庸俗”。
    那么两人的意见哪个更可贵?哪个更可行?地名翻译的问题在此暂时不去考察了,我们只先看他们二人自己使用的人名翻译:假若周作人彻底贯彻自己的主张,他就应该像改“色诺芬”作“克什诺芬”那样把我们熟悉的“柏拉图”也改成“柏拉同”,但是并没有。而罗念生的意见自己也未尽遵从,荷马史诗中有两个重名的英雄,英文世界写作Ajax,而我们看他在无论在《伊利亚特》还是《古希腊语汉语词典》中都并不译作“阿贾克斯”,而是依据希腊文原本的读法翻成“埃阿斯”。虽都只是随手举出的仅仅一个例子,但这反证都不算生僻,足见两位先生都还是有所变通的。
    时至今日,翻译西方古典著作或介绍西方文史的书籍渐渐多了。然而,读来读去,发现上述周罗两人的分歧,早已是非常难以解决清楚的矛盾了。固然译者可以依照某些权威机构制定的规范手册来翻译这些专名,但所谓的“权威”、“标准”,并非没有值得商榷修正的馀地。译者不能机械地照搬“标准”、“规范”。近些年广西师大出版社有一套《西方文明溯源丛书》,俱是法语世界的古典研究新著,可说是非常有意义。但译者们在翻译古人名号时一部分服从惯例,一部分则“名从主人”,总之,大家并不打算按照罗念生依英美读法的方式再造一个“依法语读法”,这是对的,但这一点并不能真正贯彻起来。比如,《古希腊罗马时期不确定的性别》中,Phlegon of Tralles被译成“弗莱贡·德·特拉雷斯”,Dionysius of Halicarnassus被译成“哈利卡纳苏斯的德尼斯”;《古罗马人的阅读》中,Valerius Maximus被译作“瓦莱尔·马克西姆”,Apollonius of Rhodes被译作“阿波罗尼奥斯·德·鲁德”;《古希腊的交流》把Diodorus of Sicily译作“狄奥多尔·德·希熙耳”;《古罗马的医生》不仅犯过以上所举出的几个错误,还给西班牙的拉丁语诗人Sidonius翻译了个法国名字“西杜瓦纳”;《古罗马的儿童》同样将Dionysius按照法语习惯译成“德尼”;《古罗马人的欢娱》中,译者也给古罗马人造出了一个“古尔热”的法文人名读音来。熟知这些古代人物的读者,看到他们时或顶着个法国人的名号,不免感到有些滑稽,由此反思,即使是用英美的读法习惯来叫那些古人的名字,这种做法,与用汉语的方式称柏拉图为“柏子”、亚理士多德为“亚公”、萨福为“萨女士”相比,难道有什么真的分别么?
    此外,古人名号的翻译中,还有一部分属于个人之绰号的情况。并不是指那些人名中本来包涵些意思的例子,比如“荷马”可作“人质”义解释,“柏拉图”的意思是“阔壮”等等。凡是有必要或者意译、或者先音译再给予注释的名号,其性质都属于社会所附予此人身上的一个“标签”,他人拿来与其原名并列,以方便在文献中进行分别。这些“标签”有的涉及此人出身、籍贯、职业,有的描述此人的仪表、性格、本事,还有的便只是一个赞词或贬词。这个问题往往由于译家的疏忽而仅是对音译出了。常见的一个例子是Dion Chrysostom,刘小枫先生已建议译作“金嘴”狄翁,而不能服从英语文献的习惯音译成“狄奥·克律索斯托姆”。Chrysostom意即“金嘴”,谓其人能言善辩,早期教父时期又有一个John Chrysostom,也宜译作“金嘴”约翰,但後来Chrysostomos变成了专名,不再是绰号的功能了,则只能用音译。希腊化时期西亚北非的塞琉古、托勒密朝诸王多有绰号,如“爱父者Philopator”、“爱母者Philametor”等,杨宪益先生有一篇《汉初孝的观念传播西方说》,大意言Philopator此字与中文“孝”字同义;而汉初孝惠帝的帝号初见于西元前187年,正是塞琉古朝的Philopator登基之时,遂断言“西亚的希腊诸王用Philopator的称号最早不能早于公元前一八七年,此称号在西方普遍流行于公元前一二世纪间,正当中国的西汉时代”,以为西学中源之依据,此说甚谬。Philopator义为“爱父的”,实早见于古希腊文学中,欧里庇德斯谓“人皆爱父”ὅστις ἐστὶ φιλοπάτωρ(Orestes,第1605行),此字亦可见于色诺芬《居鲁士的教育》、亚理士多德的《尼各马可伦理学》中,等等。以埃及的托勒密朝来说,其四世Ptolemy Philopator在位时即在西元前221-203年,早在秦始皇时。杨先生偏偏不言此君,惟以西元前145年的另一位Ptolemy Philopator为例;须知此君之全名应是Ptolemy Neos Philopator,即是“新爱父者”,乃托勒密六世“爱母者”Philametor之子,“爱母者”死时此子尚幼,故被其叔父篡位。僭权之新君复与皇嫂克略巴忒拉二世结婚,并杀害了“新爱父者”。故而也有历史家根本不承认“新爱父者”算得托勒密王朝的一位君主。不仅时间上不足佐证,所谓“爱父”、“爱母”的列王,均为无能懦弱之辈,与中土汉代之以“孝”为帝号的君主,从命意上也有天壤之别。
    拜占庭时期的帝王将相、学者文人使用绰号的情况更多,也需要译者去查考其希腊文原名的写法和含义。如“宗座秘书”米迦勒Michael Syncellus、“西奈山人”阿纳斯塔修斯Anastasius Sinaites、“豢猪人”乔治Georgius Choeroboscus、“阶梯”约翰Johannes Climax、“哲人”利奥Leo the Philosopher等俱是。席代岳先生译《罗马帝国衰亡史》,对于拜占庭帝王名号中居于次位的那些诨名与绰号,几乎都是采用音译的方式解决,这是有些令人感到遗憾的。中古时期的名号翻译,同样也有这种问题。比如商务印书馆所出勒戈夫的《中世纪的知识分子》,译文已算是比较严谨的了,但像“尊者”彼得Petrus Venerabilis依然被译成了“彼埃尔·维尼拉比利”,该书译者注意到“爱尔兰人”约翰Joannes Scotus(《知识分子》中译作“约翰·斯各特”)与Erigena是同一人,并言Scotus和Erigena在当时都表示此人系爱尔兰人,这是正确的;然而可惜他同时又把Joannes Scotus与Joannes Duns Scotus当成了同一个人,按邓斯Duns系13世纪人,比“爱尔兰人”约翰晚生450年。于是这就有了另一个问题,Scotus这个名号,如同汉籍中的柳柳州、韦苏州一样,并不指其人籍贯,因苏格兰地区中古早期多爱尔兰移民,故而须改译作“爱尔兰人”,至中古晚期这一情况变得模糊,像邓斯,大家就搞不清他到底是爱尔兰人还是苏格兰人,Scotus就变成了籍贯标识(Demonym),可译成“苏格兰人”。这样查证起来又麻烦又不可靠,因此反而不如音译。中古时期的名号翻译还会涉及到其他需要考量分辨的地方,比如会同时存在拉丁语和各地方言俗语的不同写法,John、Johannes、Jean、Gino,William、Guillaume、Wilhelm、Gulielmus,Pierre、Pietro、Petrus、Peter,有时混杂在一书之中,到底是要以原本读音翻译?还是以其乡音翻译?有的人用拉丁文写作,有的是法国人而居于英国,或是英国人而传教于日耳曼,则又如何音从主人?先前见许明龙先生译《圣路易》,其中把Vincentius Bellovacensis翻成“博韦的樊尚”,以为用法文传统去翻译他们自家的中古拉丁学人也未尝不可,但现在再想想,这么做恐怕也不见得合乎情理。从前还有人在著作的前言里“鸣谢”出版社的编辑先生,感谢他们一丝不苟地把那些中古人名统一成规范的形式,前贤先圣做梦都不会想到自己叫这个名字。
    究竟崇古还是尚今?或者说,这个问题究竟只是关乎“名”这个符号,还是也会牵动到符号下所蕴藏的历史文化信息?高明的译者自有识断与变通的本事。

  • 其一,少时熟读《水浒》,至今能背诵全部一百单八将姓名绰号。今多有好事者考据人物名号之由来。如“旱地忽律”朱贵,其绰号来历,便众说纷纭。较有说服力者,乃谓忽律即忽雷之音转,《太平广记》言忽雷即鳄鱼之别号。则朱贵便是陆地之鳄鱼?又何必言“旱地”二字?近听连丽如评书《雍正剑侠图》,其中有一人别号“分水忽律”,书中谓“忽律”即《搜神记》中所谓“含沙射影”之蜮(参看《诗·小雅·何人斯》,“为鬼为蜮”,陆机疏),案旧时说书人多有此说。然同样不可解释“旱地”二字。读《太平广记》卷三九三“欧阳忽雷”条,言人之勇猛感应天地,而能平地忽生霹雳除妖邪也,忽雷即时人所呼之别号。故知“旱地忽律”当即“旱地忽雷”,与“及时雨”正两相衬映。
    其二,香港之梁文道解读西方性学著作,有“要民主先得戒手淫”之妙语。钱锺书《容安馆札记》读Diogenes Laertius之《名哲言行录》,即以明眼指出loeb英译本有关犬儒Diogenes于市廛中手淫一节的含糊之词,引Mirabeau的著作,谓Santa-Crux侯爵之《兵法》L'Art de la guerre篇首即云:大将军之基本素养,先要知如何摆弄其根茎,惟如此方能节省一切的闲情废话(que la qualite indispensable à un grand général, c'est de savoir se br. le v., parceque cela épargne tous les caquetages,按br. le v.,即“branler le vit”之省);复引Hans Licht(即《古希腊风化史》作者)之《古代性爱风俗资料集》Beiträge zur Antiken Erotik,谓哲学家Chrysippus及Peregrinus Proteus亦如是。

  • 思旧录:卤煮京华

    2009年08月29日

    三年不见他,
    就自信能把他忘了。
    今天又看见他,
    这久冷的心又发狂了。

    上现代文学课讲到白话诗的开端,喜欢挑两首胡适之的歪诗念念,顺便开几句玩笑。比如上面这首诗,要叫我分析,我觉得,叫胡先生心里“牵肠挂肚”的,多半就该是——北京的卤煮火烧吧!自从落脚到南方的南方去,漫长的夏天里,常常无明地生起一些狂气来。怪这热天里四处散发出的一股子陌生而又难闻的气味来,读《顾颉刚日记》,他说起本地的饮食风味,充满了怨气,我读的时候一下子就很理解。
    当年住万柳的时候,时不时有个哥们儿跳将起来,嚷嚷道:直娘贼,洒家嘴里都淡出鸟来了。遂有一伙乔男女应和着,一同喝道:是是,走,出去吃酒去。打电话,上qq,发短信,留纸条,呼朋引伴,拉上一群人,半夜里找个小馆子。因为都是go Dutch(以AA制为基础,量各人的酒力有所调整),大家都比较轻松,想来就来,来了菜也会下箸如雨。万柳时期,常去的一个是人大西门那边儿的新疆馆子,正宗的大号烤羊腿,烤肉的签子一根和把小宝剑似的;再一个则是长春桥路、万泉河路交口处的一家,名字忘记了,这两家现代文学的孩子比较常去,凑一起使劲互相开涮,逗得老叶把一口汤直接吐戴书记碗里,行船同学打醉拳也是缘起于此,英雄怕见老街坊,这个就不详细说了。还有一家成都小吃,也在万泉河路这边儿,我最喜欢吃他们家的番茄牛肉炒饭,後来搬到畅春新园,还自己坐车来吃过一次。
    後2年住畅春新园(听上去像个烟花场所,住起来像个民工棚),靠着北大西门,赶上了已经衰落了的西门鸡翅,那天夜里正在磁福啃鸡翅,听见外面有人嚷嚷说撒贝宁来请师弟吃饭了。有阵子天天去磁福,不好意思了(他们家有个伙计原来是万柳我们楼的保安,因一点儿小事曾跟我发生口角),就去海淀体育馆外面的一家小馆子,那儿也有烤鸡翅,夏天晚上坐在树荫底下十分凉爽。後来戴书记提倡喝粥,海体那儿开了一家粥店,名叫“阿竹蛋”,在第三波书店旁边,服务员比较懒,但是坐在那儿不着急吃东西的话会比较清闲。

    先想起来的就是在宿舍周围夜里出来喝酒的所在。平日里大家生活还是比较单调和清苦的,泡图书馆和上课的时候,大都在学校的食堂吃饭,万柳的食堂,我实在想不起来什么滋味了,谁要是不小心吃过一口肥皂,谁还愿意老回味是啥滋味的呢。北大本部的食堂要好很多,我在上海读书三年,回到北方最喜欢吃的就是各种面食。松林的包子、康博斯的水饺,还有面食部的刀削面。吃包子、水饺一定蘸蒜泥和醋,吃刀削面则要剥几瓣蒜,我最爱吃刀削面了,现在想起来,恨不得专程回去吃(这里也有卖山西刀削面的,只不过我尝尝,很想知道他们所谓的“山西”是在东南亚哪个国家)。因为这几家营业时间都比较长,而且端了来都是热的,所以我躲着人多的吃饭点儿,图一个清静安稳。要是老像中午在图书馆旁边燕南美食那样,看着小弟弟妹妹立端着盘子等你吃完腾地方,我能急出胃病来。
    “北监”生活,就是太紧张了,导师召集弟子们中午吃饭谈天,教研室里满坑满谷,大家挤在一起扒盒饭,边吃边议论天下大事。我吃饭得看娱乐节目,还得占俩人的座儿才舒服,每次便吃得胸闷气涨,需要晚上再补四个西门鸡翅。故而有时便不去,自己骑车去北大东门,到蓝旗营一家卤煮火烧小店去吃卤煮火烧。记得第一次吃卤煮火烧,我非常之感动,顿然有冯芝生先生体悟天地之境界的意思。那家小店不是很干净,但透着一股子合情合理的邋遢人气儿来,坐在那儿极为舒服,老板问:切几两啊?我说六两吧,即三个小饼子。老板再问:来点儿小二还是啤酒,反正是夏天啤酒,冬天小二。老板从此便不吭声,有外地游客来体验的,老板就会多跟他们聊聊天。吃完了,再嚼着口香糖去对面的万圣看书。书白兄跟我来过一次,卤煮里面的大肠毛肚,他们南人吃不惯,以後就没有再来过。可惜後来我搬到畅春新园,这家店就关门了。改成了一家京东肉饼店,于是我有的时候去万圣的时候,便顺便去吃驴肉火烧。戴书记当年喜欢逛北京的老胡同,雅号“胡同串子”,他知道几家不错的卤煮火烧店,领着我们去吃,有时候我们去琉璃厂、国子监、雍和宫、地坛或北海这些地方,强哥或景运兄也知道几处店家。这些出游的经历,都是非常美好的回忆。戴书记没品偏爱“品”,喜欢摇头晃脑,带我去吃月盛斋的牛羊肉,那家是清真老店,200多年了,却是老旧的条凳和方桌,客满不过能坐十几人而已。我们建议先吃月盛斋,再去吃毛肚和卤煮,那样对人家贵教算是尊重。月盛斋的酱牛肉味道太美了,吃下去香到骨头里了,再来一茶碗大小的红果儿解腻,出门走在古老幽深的胡同里,胳膊窝底下夹着刚从琉璃厂买的旧书。爆肚我吃得不上心,任凭戴书记吹得天花乱坠也不买账。北京的老字号,伙计老板都极为低调,没事不跟顾客多招呼,能让你觉得很自在。有的地方,服务太热情,恨不得押着你叫你什么都掏出来似的。雍和宫附近的那家卤煮店,我记得也很美味,戴书记介绍了好几样食物,名字都忘了,但是的确很好吃。後来戴书记闹恋爱、闹失恋,没空儿和我们出去溜儿了。景运兄毕业了。强哥刻苦读书。我也要天天编造论文。就再也没有这种出去游玩吃喝的机会了。嘴巴里再淡出鸟来的时候,只到“阿竹蛋”里喝碗皮蛋瘦肉粥就杯扎啤,啃两根烤鸡翅,而已。

  • 有人把自己收藏的扫描到网上来,我一看,和我小时候买过的完全一样!我的都贴在日记本上了。

  • 我在X大听过两个最荒诞的笑话:其一是某日在Z州校区的班车上,有个中年女老师用M南普通话在向一个年轻教师介绍说,“上有苏杭,下有天堂,苏州、杭州……可我告诉你,其实吃在Z州!”听者如我一样,刚刚从乏味的教工餐厅里逃出来,脸上的愁云未曾散去,听了这话,震骇得呆住了。其二则是上学期期末考试,戏剧专业有个硕士生和我监考同一场,那个老实孩子想必是被洗过脑了,对我热情地说:怎么样,咱们X大的食堂,其实可算是国内数一数二的了。
    我在X大的第一顿早餐,就被害得食物中毒,遍体发热,上吐下泻不止。吃饭的那个食堂叫做f蓉餐厅,有个老师告诉我:其实这个餐厅最好吃。看来我永远理解不了他们的“其实”。我在餐厅旁边住了一年半,一天到晚听见他们食堂在轰鸣,在阳台可闻到飘来的气味。但他们营业的时间短得可怜,晚7点後,你就没的吃了。南PT的“一条街”消失後,X大四周几乎没有小吃摊,这里的孩子真可怜,守着青山、碧海,夜宵只有去超市买饼干。隧道边一个卤味车,镇日被保安追得到处跑。
    在上海读书时,自己对于有东西可吃就算是幸福的感觉还并无体会。交大的闵行校区里,有家饮食广场是通宵二十四小时开放的。但我那时就觉得萝卜丝饼、罗宋汤和咖喱炒饭都很不好吃。于是半夜骑车去南门的街道对面,买现炸的臭豆腐和牛肉炒河粉。因为帮同楼层的人带吃的回去,被楼下法学所一个孙子讥笑为“臭豆腐专家”,我脸皮薄,从此拒绝做雷锋叔叔。或者干脆叫哥们儿们坐在楼前的玉兰树下吃喝,我们高声谈笑,有时惊动二楼的人,顺合哥哥笑眯眯地伸出他烟熏火燎的老脸,喊我们去他屋里吃花生米喝酒。认识的人多了,大家都爱秉烛夜游,索性集体出去喝酒。交大对门街上有几家新疆馆子,招牌菜就是大盘鸡、烤羊腿之类,那是聚会的好去处。不过经济所、法律所的人那时大多不跟我们来往,只有陈浩、刘自挥、李际洲、杨晓萍、姚恒衡几个人交流密切。文学所爱热闹的有张栋栋这个活宝。一年级困在闵行,交大又不算真正的母校,大家都有点感觉施展不开拳脚。故而多这种无聊的饭局。有次电视新闻里播宣判李纪周死缓的消息,大家一起为李际洲举杯相庆。那时生活就好像死囚犯的最後一夜,浩歌狂饮中,值得纪念的很少很少。
    搬回本部去後,大家开始准备各奔前程。法律所的人组织攒书,经济所的人炒股、市调、替他们“老板”编数据。我们文学所的同学虽然在全院的学术沙龙上大出风头,但都好像没有什么“明道儿”可走。吴浩兄关注起了在沪民工子弟的教育问题,麻侃准备律师资格考试,彪哥每天在宿舍写他的“太一文集”新作,我则决定去考博。我们那个楼层有间自由开放的自习室,我每天去那儿读书(开始就给他们研3的人一个下马威我自作主张占了张桌子因为是通宵读书中午起床有个彪形大汉坐在我那儿我便请他滚蛋这哥们儿让了位子後一想不对回来和我理论我就说打架没问题我拿菜刀去就把那厮吓跑了後来听说他读了本院的博士再後来听说他进了精神病院我想和我无关)。因随哲学所侯、张二位去翁先生家听西方哲学史的课,又因跟着包老师读文化研究的新书,那时对西方哲学和理论都充满了热情。更要紧的是张老师每周带着大家读经典,有个早上我第一个到,对老师说:我要通读十三经,老师就笑了,说真是宏愿呀,我自己还不算通读过呢。那时候一睡觉就充满忧虑,担心这辈子书都看不完了。对这种精神上的噪郁,起到很好调整或修补作用的,一个是每周去网吧通宵一次,打cs游戏和qq聊天(不记得是谁跟我说: “你好”,“你是美女吗?”,“出来见面吗?”——那时候,能架得住开头这三句话而继续聊下去的,绝对是凤毛麟角);另一个则是社科院的早餐。说是七点钟的早餐,可我都是吃完才准备去睡觉的,有次去的太晚,阿姨已经准备走人了,见我来了,便说了一句“饭嘛总是要吃的咯”,就给我端来了铺着雪菜的白米粥和两个包子。直到来到X大,在“其实最好”的F蓉餐厅,天天喝到用剩米饭煮的粥,吃到肉馅发酸的包子,我才知道最简单的饮食也是大有区别的。
    社科院学生也享受伙食津贴,而食堂的饭菜又经济实惠,大家都愿意在这里吃。有次下课,午间在食堂排队,轮到前面一位某所的大妈,阿姨问她:侬吃点儿啥?伊鼓着眼睛,努着嘴巴,大喝:“牛肉(发音若‘扭妞’)!”配菜吃啥呢?伊仍鼓着眼睛,努着嘴巴,再大喝:“扭妞!”但是这里花样很少,而且营业时间短。好在淮海中路周边不会发愁没有吃饭的地儿。最常去的是走亲民路线的“大娘水饺”。夜宵则可以打电话叫长乐路新锦江对面的吉祥馄饨送外卖到教室里来。我们对“吉祥”的大馄饨情有独锺,我最爱其中的皮蛋鲜肉馅儿和荠菜鲜肉馅儿,一碗10枚,个头儿十足,才五块钱。淮海路沿思南路拐南昌路上也有一家,和罗亮、麻侃去的较多。2005年夏天我到上海玩儿,麻律师抽身从杭州赶来见面,俩人在理工大学招待所放下行李时已是晚上十点半,异口同声说:走,吃大馄饨去。
    我对上海人民热衷的大闸蟹(《姨妈的後现代生活》)全无兴趣,华师大王老师搞读书会,开班那次午餐招待了一人一只大闸蟹。我干脆就直接让给别人了。我热爱的永远是地摊级别的食物,比如生煎和小笼汤包。顺昌路2元一屉的小笼汤包就是最好的记忆了。“饭嘛总是要吃的咯”,可以说是上海人教给我的至理名言,“总是要吃”的东西才是最珍贵的,想来顿觉得非常之有道理,可不知怎地,这个道理在其他地方似乎都讲不太通。

  • 思旧录·蒜酪味儿

    2009年07月28日

    前些天上海朋友来这里玩儿,约在咖啡馆会面。我去了,点起了柠檬可乐,被大家笑说:现在点碳酸饮料是很没有气氛的。我晚上老失眠,不怎么敢喝咖啡和茶,但被同席诸君的善意所感,遂改点了杯冰拿铁。过了几天,听说了周立波的一个段子,有关“喝咖啡”与“吃大蒜”的分别。我倒是觉得很有趣。
    孔子要是吃刀削面时有没有剥上“一辫子”蒜?没有考证过。不过南北文化的这种分歧,至少在陆机(上海人)、左思(淄博人)时代就已经存在了。陆机就觉得吴下莼羹胜过羊酪数斛;机堂弟陆玩被王导拉去吃酪,要了亲命,“几为伧鬼”。这都是《世说新语》里的熟段子,不必多言。所感喟者,南人所自豪的、带有浓厚乡情的“莼鲈之思”,今已变成异域风味的咖啡之想,不能不说南北之分别实在已经变成了土洋之差异。北方的味道儿变化的倒是不多,初中时同桌女生姓那,是个满族人,长得丰硕健美,然而吐属间有浓郁扑鼻的蒜酪味儿,责怪她时,她毫不羞愧地说:俺家吃了饭从不刷牙的。饮食本色没跟上现代卫生习惯,这是不好的。否则,嗜食蒜葱不见得就土。西方文明里面最有文化的是古希腊人和法兰西人,不都是吃大蒜的民族么(古希腊穷人的营养品是蝗虫,这也是山东人的特色,看来山东人和古希腊与法兰西最接近)。
    我个人最近特别怀念起来的就是当年在济南读书时候的几样食物。刚读大学时极老实,食堂关了门便不知去哪儿吃饭。慢慢儿地,随着几个哥们儿去党校篮球场边的扎啤摊儿上叫炒一盘三元钱的土豆丝,五元钱的炒花蛤(我外甥会用很地道的方言说:“花嘎喇!”)。2年级搬回到本部,才渐渐知道些花样儿来。最难忘的是北门外“一户侯”的蟹肉蒸包,老板是个很酷的中年人,济南口音,但好像应该是温州人,他女儿就读北外,所以他很是瞧不起山工的学生。他们家的包子好吃,门前顾客排队排到马路上。还卖骨头间带血丝儿的白斩鸡,我们班有几个同学成立了一个“白斩鸡协会”,据说是固定周末去消费一次的,後来这组织自动解散了,原因就是有个姑娘贪吃伤了胃。傍晚时候,北门门口有个摊位卖烤羊肉,大块儿烤好,你要吃多少,他会代你切碎,我们便常带着一包羊肉去对面小区中的扎啤摊儿坐下饮酒聊天。我跟武冲都爱喝羊杂汤,这个也在北门外面,冬天的清早,我们俩逃了早操,躲在这儿买一元钱的辣酱油饼(想是类如周作人早年在南京吃过的“侉饼”),再来一碗三元钱的羊杂汤,蹲坐在极矮的板凳上,跟一群贩夫走卒一起呵着气吃喝,辣椒油要在汤上一层一层地倒下去,抹着边儿喝,喝完再倒,还可以加些醋。冬天高级一点儿的消费,则是去体育学院对面的一家羊杂汤馆,他们家的羊杂汤浓腻得像牛奶一样稠,可就着极香甜的吊炉烧饼来吃,再来二两坛子里舀出来的白酒,吃完浑身热乎乎的如驾云雾。
    校内并非没有值得记忆的饮食。我一直最满意的就是各家食堂都有扎啤可卖,每月饭卡上加补助的时候,大家最是开心。午饭时,必然要在西苑二楼一人买一杯扎啤,一人添一个小菜,聚在一起大嚼。同福兄最爱点猪耳朵,用临沂话十分诚恳地向我赞道:“胶粘呀!”我被他感染得也爱吃了起来。我们系老师独创生财之道,在实验室旁边引进一条生啤酒的生产线,不知後来生意如何,惟记得毕业时叫我们各班可以半价订购2桶。散伙饭喝掉一桶半,果然是没有掺水的(不记得Alan任或是武冲说:济南的扎啤特色在于掺水)。剩下半桶,我因为提前喝晕,故而无福消受,记得半夜起来去厕所,经过肖云东他们宿舍,看见林洪涛和肖云东俩人抱着一个空桶睡在地上。
    我跟大学的这些同学,志趣、术业、心态都不一样,但是一直觉得他们特别可爱。也许就因为记忆中这些穷开心的生活点滴吧。那年大家去上海电机厂实习,山羊兄不知肉排中暗藏骨头,竟被万恶的“大排饭”硌掉了一颗门牙。还有数人急得到处跑,终于在闵行一家大超市里买到了救命用的咸菜水疙瘩。有个早上,看见孙树晓她们四处宣传,说找到了一个卖油条豆浆的早餐摊子。这些故事,除了我,不知谁还愿意再提起或是纪念呢。後来,体育学院对面建了一家大卖场,楼下挨着开了肯德基和麦当劳,从前五元一碗的羊杂汤馆已经看不见了。当年在上海集体出动买水疙瘩的那些人中,有一位考了交大的硕士,毕业留沪当“挨踢”人士,MSN上聊天,忽道别,自谓是要和同事们去肯德基“喝下午茶”了。我现在也不晓得,肯德基的“下午茶”是什么内容,但应该没有水疙瘩和大蒜供应的。这个时代,大家可以选择自己所爱好、或是说希望自己所爱好的东西,也是一件值得庆贺的事。

  • 【收集资料搞了很久,最後写出来发现和自己原本的意图没啥关联,而且总体上新意不大,有关图像部分自己不会分析,索性也当博客贴这儿得了。正好这两天“布衣”论坛上,五明子老师贴劳费尔的书呢,这篇也算凑趣之作。】
    1890年8月3日,清国驻德国公使洪钧的秘书,张德彝,在他的日记里(《五述奇》,光绪十六年六月十八日丙辰,《稿本航海述奇》,第6册,第484-486页,北京图书馆出版社,1997年)记道:
    万牲园中有自他洲运来之兽,原名直猎狐,又名奇拉甫,盖皆由原产之地之名以还其音也。星使著有《奇拉甫考》一篇,今录之,其文曰:奇拉甫,产阿非利加(加读格阿,切音乃叶)。颈足特长,量以工部营造尺,自踵至肩九尺八寸六分,自肩至首七尺五寸二分,共高十七尺三寸八分。有昂头天外之概。自肩至尻,六尺九寸五分,後足略短。故其身前仰後俯,首如马亦如骆驼,额端双肉角耸起,鹿身,牛尾,尾末垂黑毛,宛如麈尾可捉。蹄似马而分双歧,性慈善有智,不残害生物。处丛林中,惟食其叶,人豢养之,乃饲豆粟。西人云,即中国所谓麒麟,闻者嗤其妄。案《明史》,榜葛利国、麻林国、忽鲁谟斯国并贡麒麟,而《阿丹国传》言麒麟前足高九尺,後六尺,额长丈六尺,有二短角。牛尾鹿身,食豆粟饼饵。形状与此正同,惟丈六尺有二,当合颈足并言。明之阿丹,在天方境,即今之阿剌比,与阿非利加洲接壤。是中国史书已言之,非西人创说也。《西京杂记》云:五柞宫前梧桐楼下有石麒麟二,是秦始皇骊山墓上物,头高二丈三尺,亦与明史说合。窃意汉时九真贡麟,俱是此兽。阿剌比人呼为惹拉非,西人转音为奇拉甫,以英语读奇字当如直以切,法语当如日以切,德语当如格以切也。光绪庚寅夏洪钧识。
    因“赛金花故事”而被小说家和诗人们过度瞩目的洪钧,原本是晚清一位重要的史地学者,後来韩儒林誉之为在元史领域“开辟一新大陆”。他出使德、俄期间,接触并遣人翻译了很多欧亚内陆史书的材料,方能著作《元史译文证补》一书。张德彝的这段日记颇有价值,使我们看到洪钧难得一见的短篇考据文章。文中的“奇拉甫”,便是长颈鹿的西文名称Giraffe。晚清国人出洋,有一项名目是考察文明风俗,然而往往流于浮表,且好尚新奇,珍异的鸟兽,尤其受到瞩目。同治年间,志刚在《初使泰西记》中便详细地描述过“支列胡”了,而在1886年,随刘瑞芬使英的地理学者邹代均,在他的《西征纪略》里已经写出了长颈鹿的英文名,他将之译作“吉拉夫”。同洪钧一样,邹代均也有考据癖,谓此物便是《汉书》中的“桃拔”,《后汉书》中的“符拔”,《明史》中象麒麟的“哈剌虎”。
    且不论辽远难征的秦汉名物,洪、邹二人都提到了《明史·外国传》中的文献资料,并且将长颈鹿与传说中的麒麟联系起来。考有明一代南海诸国进贡“麒麟”,始于永乐十二年(1414),见《明史》卷三二六。是年,成祖诏翰林院修撰沈度作《瑞应麒麟颂》,并描绘“麒麟”的形态,作《瑞应麒麟图》。此後形成风气,各国屡屡进贡这种“瑞兽”,文人作赋,画工写影,一派太平景象。对此学界所言已够详尽,兹不多述。其实伯希和《郑和下西洋考》已言此“麒麟”即非洲东岸之索马里人对长颈鹿的称呼,冯承钧云:“麒麟,Somali语giri之对音,即giraffe也。”(《瀛涯胜览校注》“阿丹国”条,第55页,商务印书馆,1935年)。古籍中对长颈鹿的称呼,可以确定的,还有“徂蜡”(宋赵汝适《诸番志》弼琶罗国条,即索马里北岸的Berbera)、“祖剌法”(费信《星槎胜览》天方国条)等名,可能也与阿拉伯语الزرافة zaarafa有关。
    细想起来,长颈鹿性格温顺,不似狮子老虎般凶猛,较容易讨喜,正是进贡国表示归顺臣服的好礼物。无独有偶,在设拉子有一部题为《帖木儿史》Safernama的书,记录埃及的苏丹也曾向帖木儿大帝进献过长颈鹿,时在1405年,与永乐十二年相隔不过9年。这种外交行为肯定是获得了很好的效果。1487年,埃及苏丹又向佛罗伦萨的主子、美第奇家族的洛伦佐Lorenzo进献了一头长颈鹿。此举重新开启了西方世界里对此奇异动物的瞻看。因希腊化时代和罗马帝国时代,这种动物曾经出现在古典作家们(贺拉斯、老普林尼、奥庇安)的眼中和笔下。正像Giri令国人欣喜地联想到古代中国传说中的“麒麟”一样,文艺复兴时代的人们同样对长颈鹿发起了思古之幽情。美第奇家族自1434年开始收集动物,建立苑囿。15世纪的动物公园如同植物园一样成为在意大利十分流行的事物。拉丁古典著作家称长颈鹿为camelopardalis,意即兼具骆驼之形相与豹子之皮表,并视之为天生驯顺如家养之兽类。文艺复兴时期的画师Giorgio Vasari为美第奇家族领袖造像时,便设置了这种具有异域特征且又温顺“低眉”的动物形象来烘托像主的权势和地位。
    如此说来,图像中传达的意义也是很有趣的,然而更有意思的是将东西方一些相关图片放在一起对照时,所发现其中的一致性,更令人感到惊奇:
    (一)中间一图,乃是永乐十二年(1414)翰林院修撰沈度作的《瑞应麒麟图》,左边一张是清人陈璋描临的《榜葛剌进贡麒麟图》。右图则出自意大利地方史志作家Sigismondo Tizio的《锡耶纳史》(Historiae Senenses)的插画,表现的正是1487年埃及苏丹向洛伦佐进献长颈鹿的事迹。

    (二)左图系Melchior Luorigus在君士坦丁堡所绘图,时1559年,後收入Topsell的《四足兽志》(Historie of Foure-footed Beastes,1607)。中图则见于南怀仁《坤舆图说》(初版刊于1674年,此处用四库全书本,另有指海本,收入丛书集成初编,应是後来描摹的,细节处不及四库本),图後附文说:“利未亚州西,亚毘心域国,产兽名恶那西约。”右图为劳费尔书中所用插图第14,乃《古今图书集成》上的摹本。有一细节颇奇妙,西人原图,鹿後腿间有一长物翘起,这玩意儿传到中国,就不见了。

    (三)这两幅图都见于劳费尔的《长脖鹿考》(The Giraffe in History and Art,借用五明子老师译名)。左图系A. W. Bahr所藏中国绘画,右图系16世纪中叶西方木刻画。

  • 自己的书房

    2009年07月08日

    搬家後,新租的房子大了好多,有了间自己的书房。但是书房里面有张床,书架摆不开,一部分书放在大衣柜,另外还有两架放在客厅。剩下这么个小小的空间,窗台一盆茉莉花,便是今後一段时期我的园地啦。

     

  • 不识风月读小白

    2009年06月29日

     

    小白先生未出书时,便早已获得无数的知音与粉丝(称“白粉”可乎)。其文字专谈风月云雨,这自然不是什么“气象学”,而是太阳底下早就不新鲜的那些事儿。《好色的哈姆雷特》书皮儿上写着:欲望的心理结构,就是欲望的历史。文集对于各种不同时期以不同形式的媒介所传达出的“人欲”,作了一番细致又生动的分析。作者的态度总是严肃而又好奇,全没有道学先生待到“关键”时刻辄大发评议的教诲嘴脸,也不是市井顽徒欲说不说诡笑谐谑间的下作眼眉,当我们在书中读到:“‘吊起来看’和‘提起腿看’是男性几千年来挥之不去的梦幻曲”,或,“有趣的地方不是有多少女名人被打了屁股,而是为什么会有这么多的记者和传记作家关注她们的屁股?”不用再怀疑了,即使是再尴尬、再私秘的话题,作者也可以用平和而理性的口吻向我们娓娓道来,表明他洞悉人生与历史的舞台上帷幕背後的故事;而聪明的读者们也纷纷急于表达着对作者的喜爱,好似如此就证明了自己也有着同样的健康和热情。
    但假如便以为小白的文章善于讨巧,这就错了。他显然对于所谈的话题,具有了足够开坛讲学的资格。拿近期刘文荣先生所著之新作《欧美情色文学史》来比较,就双方所动用的文献资料而论,无论其一手、二手,小白的闲谈随笔实则都更为可观。我们会尤其赞叹于他对西方古典文史著作的引述,虽然偶而有些笔误,比如《地母节妇女》的原题,被生生断出一个定冠词来(见第220页)。“让我穿上你的衣”一篇,即引用过希罗多德的《历史》、欧里庇德斯的悲剧《酒神伴侣》、阿里斯托芬的喜剧《吕西斯忒拉忒》Lysistrata、亚理士多德的《政治学》、西西里的狄奥多儒之《史书集成》Bibliotheca Historica、老普林尼的《博物志》、狄奥·卡修斯的《罗马史》,甚至还有娄卜古典丛书本希洛狄安(Herodian)的《帝国史》和“皇史六家”写的帝王秘史,根据作者时而附上的文献出处,可知他就算不是亲自“采于铜山”,至少也是核对过原始文献,依照自己的读解来敷演讲说的。比照中译本《古希腊风化史》(第536页以下,辽宁教育出版社,2000年)对“异装癖”的论述,我们发现此书所涉及的三个例证全不见于小白书中,这可能是有意的规避,即使无心而舍弃,也使大多数读者多看见些另外不重复的信息。《瓶中日月长》是我非常喜爱的一篇文章,依据的是Beazley爵士所整理收集的阿提卡瓶画资料,我们今天即使手头无书(Beazley主编的那几本瓶画集卖得贵死了),也可在牛津大学古典艺术研究中心的“Beazley Archive”网站(网址是http://www.beazley.ox.ac.uk/index.htm)上浏览那些文物的照片和介绍。小白借用了西方已有的艺术研究成果,通过对绘图技法和造型模式的认知,来辨识古希腊人对情色的想象口味。他对“黑绘”、“红绘”图像的表现力做了番区分,令我们体会到黑绘长于展现男性之雄风,而红绘富于描摹体态与神情的细节。这不能不说是很好的艺术鉴赏随笔了。
    在那篇博古通今的“让我穿上你的衣”中,作者是由“两性人”切入主题的,即先来谈古代社会中那种“不确定的性别”,而後再兜回来,以点睛之笔引出了服装——作为代表了不同性别认同下的社会职责的视觉符号。但我觉得作者似乎没有将天生生有两种性器官的阴阳人(androgunos或Hermaphroditos)和因心理上认同于另一性别故而穿上异性服装的人区分开来。而在性心理的畸变中,暂时的模仿和长期的沉迷也是不同的。也许作者引述阿基琉斯的偶易红装,只是为了证明文化背景中的思想底色,即“少年人必须通过模仿女人,才能了解他自身的本质,那是一次蜕变”。在此,不避“背山起楼”之嫌,指出一个文献使用上的问题。作者说(见第183页),荷马认为阿基琉斯扮成少女模样乃是因为母亲希望他逃避参加战斗的责任。我不晓得作者此言依据的是什么信息,但看来是严重的“道听途说”了,因为荷马的两部史诗里都没有谈到这个事情。真正的原始文献应见于阿波罗多儒斯(Apollodorus)的《书藏》Bibliotheca,III xiii 7(“苦雨斋译丛”本《希腊神话》,第192页),阿基琉斯之母忒提斯担心其子亡于沙场,故而为之易装,当作女儿托在吕古墨德斯(Lycomedes)的宫中寄养。需说明的是,阿基琉斯穿上女装可并不就像女人那样生活了,阿波罗多儒斯说这位少年英雄和吕古墨德斯的女儿得伊达墨亚(Deidamia)有了私情,还生养了个娃子,故而事发,奥底修斯一来寻他便得着了。阿基琉斯扮成少女的传说,在欧里庇德斯的悲剧残篇中即有这个题材,西元前5世纪的画家也曾以这故事为素材进行创作,阿波罗多儒斯大约是西元前2至1世纪人,他的著作算是比较完整的早期文献依据,其名号虽可能是伪托,但著作却相当的可信。大约与之同时代略早些还有一位希腊人彼翁(Bion),写过一部长诗《阿基琉斯在少女群中》,也是只剩下了一个不长的片段。西元1世纪的罗马诗人,斯塔提乌斯(Statius),写过一部史诗《阿基琉斯纪》Achilleid,仅传下来开头的一卷半(也许是诗人自己没写完),那完整的第一卷内容即写阿基琉斯童年至少年的这段时光,诗中忒提斯对阿基琉斯说:“且暂时地换上这安全的袍裳,它们决不会对你的性灵有何损伤(原文是cape tuta parumper tegmina nil nocitura animo,顺便说一句,西方学者以为此处效法了小塞涅卡的悲剧《特洛亚妇女》,在那里,恐惧的母亲也是劝儿子放下耻辱心,躲避到父亲的坟墓中)”,还详细描述了母亲如何教儿子模仿女孩子的仪态步伐,但真正使阿基琉斯甘于女装的是得伊达墨亚在他心中激起的爱欲(彼翁的残篇中也提到,阿基琉斯因女装而可以镇日里厮守着恋人,吻她的手,赞美她的女红,并以同性之伪装试图引诱她成为他的新娘)。这样说来,阿基琉斯的故事颇值得更细致的分析和说明(最近在网上看到2005年剑桥大学出版的一本《变装的阿基琉斯》The Transvestite Achilles,即专门论此话题)。我们感觉,在此例中(仅以古典文学作品为参考),阿基琉斯的变更异性装束,不但是临时的,且从文学中所表现的心理看,也与小白文章的主题相违背,比照起随後引希罗多德《历史》中的北非蛮族初民的宗教习俗,亦不能并置而论。
    这篇文章没有提到霭理斯《性心理学》中已有的经典案例,即所谓“哀鸿现象”:一个被称为Chevalier d’Éon de Beaumont(1728—1810,潘光旦氏译作“哀鸿骑士”)的人,在法王路易十五时代做过外交官,曾是龙骑兵的队长,使剑的大师,他後来以女装打扮流寓在伦敦,直至死後医师验尸,断定他是个各方面都很正常的男子。今天世人对此话题依然津津乐道,将之搬上银幕,甚至创作了漫画和卡通电影。而霭理斯以为此件事例最具代表性,“到现在还似乎是最较方便、最足以把所名的现象与其他现象中区别开来”。言异装癖而不涉及此人一语,好比言性之施虐而不道萨德。
    小白先生之书再有一令人敬服之处,便是他对于西方古典语文随手拈来後所给予的玩味。他注意到,器物图饰中所见的色情欲念,大可说明“为何古希腊人会发明出那么多有关人体隐秘部位的名词,这些名词今天甚至已被人们弃置不用”(第216页),显然是对古希腊文学中的相关语词有所涉猎才会这么说的。以前,曾翻阅过Jeffrey Henderson所著的《被玷污的缪斯》The Maculate Muse一书(耶鲁大学,1975年出版),盖系统清理阿提卡喜剧的“淫词秽语(obscene language)”,分门别类地陈列出各色花样,比如男性生殖器官,直称有10个,婉语、喻指及其他含糊叫法则有96个;女性生殖器官的诨名、谑称也有上百种。相比之下,小白文中所引用的κοχώνη和περίνεος,似乎就有点过于不生动了,查阅LSJ版英希词典,我们注意到两者的含义都是指“会阴”处,倒都是正经的医学术语(皆数见于希波克拉底医书之中),不过据Henderson的研究,喜剧中常以航海相关术语来喻指性交之事,κοχώνη被水手们用以指船之尾部,借而又专门代表了臀部。
    论及“周公之礼”的术语时,又曾提到一个具有女爱神标志的“动作名词”αφροδισια(第219页,书中未标其重读,应写作ἀφροδίσια,以区别于其原形ἀφροδίσιος的另一变格形式,ἀφροδισία),然而似乎不甚准确,ἀφροδίσια本身可表示“性爱之欢”或“爱神节”,却并不涉及“动作”,须改写成动名词ἀφροδισιάζειν(虽是寻常语,却极鲜见于喜剧作品中),或是组成ἀφροδίσια ποιῶν(谓引诱而成奸)之类的短语才对。
    翻读小白的好文章,拉拉杂杂地在文间所特别感兴趣处标注下来这些本不必较真的话,算是对这么一部有趣的“风月杂谈”引出的一点儿可再议论的话题。这本书涉猎的范围太广,其他的内容一时也就不能多加妄议了。